横山县卫生局行政职能

 

横山县卫生局行政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的实施。

3、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全县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

5、制订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业务管理办法,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制度。

 6、 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

7、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依照国家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管理规范。

8、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资福利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9、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开发。

10、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05-10-30 22:04:10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