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事程序及时限

 

横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办事程序及时限

 

发证、换证:

申请受理申办资料告知(当场或5日内)资料审核(申请文书、法人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料、经营规模、项目、地址、生产工艺、原料配方、国家有关批件、企业标准、检验资料、卫生制度)产品监督采样从业人员体检合格。2名以上监督员20日内现场审查评价(内外环境、设备布局、卫生设施、防鼠设施、工艺流程、消毒灭菌、上下水设施、废物排放、卫生制度、初产品检验、包装、运输、储藏、人员培训)填写审查意见(合格)相关领导签批(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资料存档。如审查不合格限期整改达标重新申请审批。

复核、变更

持证相对人(对有效期为一年的,到期前1个月提出相应申请,对有效期1年以上的,到期前3个月提出相应申请或需改变许可项目的)监督机构接受复核、变更申请索取相关资料审查复核作出能否复核、变更决定。

补证:

遗失、损坏卫生许可证的相对人及时登报声明向原发证机关说明申请补发。

注销:逾期未申请办理复验换证的;复验换证时不符合卫生要求,逾期未按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改进或改进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自行歇业或停业6个月以上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

卫生登记备案:

告之相对人相对人填写登记表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卫生监测报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备案项目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产品备案保存核对无误后予以复核、登记备案确需办证的按程序申办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予以查处。

预防性卫生监督:

1、选址、设计审核:新、改、扩建设项目单位申请资料受理(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登记表、设计图纸、卫生专篇、批准文件、投资、任务来源、项目用途、规模及相关鉴定、评价、意见书)受理审查(7日内)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及备案登记(30日内)现场踏勘卫生审查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2、竣工验收审核: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资料受理(施工阶段书、卫生审核意见、具有资质卫生机构检验报告、职业病危害单位的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现场勘察意见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经常性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员(2名以上)备好现场监督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及取证工具和现场监督检查文书穿戴制服现场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笔录(2人以上签名)询问笔录(必要时)2人以上签名现场处理(证据保存)采样送检(必要时)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按程序进行处罚或卫生评价(必要时)。

行政处罚:

1、简易程序: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场处罚,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警告、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含有告知及申辩程序)7日内报卫生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受理→7日内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笔录、询问笔录、书面记载、实物样本、谈话录音、现场拍摄)调查终结(报告)合议→3名以上单数的监督员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复核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搞卫生行政部门签批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超过15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

3、听证程序: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较大数额罚款(10000元以上)当事人提出之日起2日内确定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听证前7日内送达听证通知书调查人员处罚建议(举证)当事人陈述、申辩、质证听证结束、签名违法事实清楚的作出处罚决定认定有误的重新核实作出重新处罚意见。

监督电话:7611533    7617966


2006-3-10 8:09:49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