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重大活动
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案
为了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明
成员:闫成兵、侯琴、拓晓晨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二)、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主要由监督一科负责,对重大活动实行全程食品卫生监督,负责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现场检查,及时将采集样品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办公室做好物资、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准备
(一)及时了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具体安排,如时间、地点、人数、餐次、用餐形式等;明确具体监督的工作任务、内容。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集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陕西省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卫生安全承诺书、陕西省重大活动现场监督保障工作记录表等。
(三)有关法律文本及参阅资料:《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
三、工作程序
(一)活动前的监督检查
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开始前,对承担接待任务的饭店(宾馆)酒店(以下简称接待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
1、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是否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
3、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卫生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5、接待单位相关场所的卫生条件和管理情况。
6、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7、必要时,可对重点食品、高危食品以及原料进行抽检。
对发现的卫生问题,责令接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视情况建议活动组织者取消接待单位的接待资格。
(二)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检查
1、卫生保障工作实行专人定点负责。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实行全程卫生监督。
2、每日卫生监督检查:
(1)审查食谱:食谱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禁止供应以下食品:
①:违禁生食水产品和《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不得供应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③: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④:未能出示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⑤: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⑥: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食品留样。一日三餐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并用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
(3)熟食间卫生设施的运行情况。
(4)水果要现吃现切现装,不得预先切好后放冰箱贮存。
(5)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
(6)食品加工过程,应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食品用工具及容器要清洗干净并严格消毒。
(7)督查前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
(8)餐具摆台应控制在餐前30分钟之内。
(9)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3、每日检查后,应作详细记录。
4、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1)发现问题后及时指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当面交给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
(2)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如同一时间内发生3人以上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活动组织者报告,并同时按《横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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