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横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横政卫发〔2007〕38号
各乡镇合疗办:
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享受合理、就近、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便于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经省、市、县考察,确定2007年度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称附后),现下发通知你们。请接通知后即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到村,并组织人员做好宣传工作,以便参合农民选择就医。
附: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附件
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肿瘤疾病专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结核病专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51医院(血液透析专项)、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疾病专项)、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普外及心内科专项)。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榆林市第一医院、榆林市第二医院、榆林市中医院、榆林市星元医院、神华神府东胜煤碳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榆林市骨科医院、榆林市脑肾病中医专科医院、榆林市神经精神病院。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横山县医院、横山县中医院、横山县妇保院、波罗镇中心卫生院、响水镇中心卫生院、武镇中心卫生院、高镇中心卫生院、石湾镇中心卫生院、殿市镇中心卫生院、赵石畔镇中心卫生院、艾好峁乡中心卫生院、雷龙湾乡卫生院、南塔乡卫生院、横山镇卫生院、塔湾镇卫生院、双城乡卫生院、白界乡卫生院、党岔镇卫生院、魏家楼乡卫生院、石窑沟乡卫生院、韩岔乡卫生院、党岔镇卫生院王有地分院、殿市镇中心卫生院五龙山分院、武镇中心卫生院付家坪分院、横山县红会医院、恒丰医院、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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