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横山县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横政卫发〔2007〕65号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横山县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横山县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基层公共卫生,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怀,落实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号)决定,对全省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实行补助。为切实贯彻落实这一决定,结合我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标准(100分)
(一)疾病预防(40分)
1、计划免疫(15分)
(1)按时参加县、乡组织的例会、培训及考试考核。(5分)
(2)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职责、制度并上墙;(1分)
(3)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每月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实施预防接种,12月龄儿童“七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3分)
(4)按时上报接种报表,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1分)
(5)各类免疫规划资料规范,免疫规划对象服务人口(含流动人口)底子清楚,按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建卡率100%、建证率100%、卡证相符率100%;(1分)
(6)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1分)
(7)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基础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1分)
(8)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购进和保管疫苗,严禁使用假劣疫苗。(2分)
2、做好结核病管理工作(5分)
(1)制定结核病报告管理职责;(0.5分)
(2)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并做好转诊记录,转诊率100%;(1.5分)
(3)对结核病人进行化疗管理,负责落实化疗方案,督导服药,填写“病人治疗记录卡”;(1分)
(4)及时报告病人出现的毒副反应或中断用药情况;(0.5分)
(5)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痰标本;负责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调查管理,建立档案。(1.5分)
3、做好地方病的病(疫)情调查、监测、预防及治疗(5分)
(1)协助县、乡两级开展地方病病(疫)情调查、监测、资料统计工作,做到本村地方病病情底子清楚、病情数据及动态信息有资料记载并档案化管理;(2分)
(2)协助县、乡两级防保人员和地方病专业人员开展地方病病人治疗对象筛选、治疗、观察、疗效初判、相关信息记录、报告;在历史和现行鼠疫疫区及布鲁氏菌病流行区,认真监视疫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3分)
4、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15分)
(1)建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积极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隔离治疗工作;(3分)
(2)认真填写各种卫生统计表册,做好门诊日志及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项目齐全,填写完整率≥98%;(2分)
(3)熟悉传染病的诊断和报告规范,对发现的疑似传染病逐级上报,及时报告率100%;(4分)
(4)对本村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调查,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包括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数、主要症状、体征、已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等),及时报告率100%,协助上级处置;(4分)
(5)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时上报本村的卫生监督信息,包括食品经营、集体用餐、医疗、职业病等信息;(2分)
(二)妇幼保健(30分)
1、孕产妇保健(15分)
(1)早孕建卡率100%。新婚人数、生育人数建册登记,底子清楚;(2分)
(2)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新生儿保健、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实行挂牌管理;(7分)
(3)高危孕妇筛查率100%,及时转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以上;(2分)
(4)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知识,推广住院分娩和新法接生;宣传、指导母乳喂养;利用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宣传工作;(4分)
2、儿童保健(10分)
(1)协助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检测,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集体居住儿童系统管理率100%;(5分)
(2)定期对新生儿访视,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定在低水平。(5分)
3、妇幼信息管理(5分)
(1)资料收集及时、规范、完整,表册卡证齐全,装订成册;(2分)
(2)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真实、准确,符合逻辑、无漏报;(3分)
(三)政策宣传(15分)
1、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5分)
2、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通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动员群众参加合作医疗,协助群众缴纳参加合作医疗费用。(10分)
(四)健康教育(15分)
1、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工具,有可供检查的宣传资料;(3分)
2、围绕计划免疫、艾滋病、乙肝、结核、地方病防治知识、妇幼保健、爱国卫生等开展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9分)
3、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及卫生科普知识日常健康教育咨询活动。(3分)
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与评价
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与评价由县卫生局负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地方病办公室、县卫生监督所参与,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补助,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要责令整改,按时完成整改的可发放70%的补助,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甚至村卫生室从业资格。扣除的补助费用作为考核成绩优秀人员的奖励。
未设卫生室的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可由乡镇卫生院的防疫、妇幼专干承担,也可以选择自愿接受该项工作的个体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费用由具体承办人领取(每个行政村一人),考核办法及标准同上。
三、补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补助资金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由县卫生局核拨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根据考评结果造册、签名发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实施细则由横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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